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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0-10-23 11:03

上海百事通与北大英华开启合作新篇章

9月6日,由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大英华”)与上海百事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百事通”)联合主办的“法宝”系列商标全面和解媒体通气会暨知识产权案件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研讨会在北京圆满召开。

这标志着,北大英华与上海百事通全面终止所有法律程序,持续近5年的“法宝”商标系列纠纷尘埃落定,达成和解。同时,双方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启优势互补、深度合作新篇章。

北大英华总经理赵晓海,上海百事通董事长冯子豪,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北京阳光知识产权调解中心首席专家宿迟,中国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调解中心执行主任赵晓谦,中国科学院大学法学副教授刘朝,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庞正忠,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韩进文,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李伟民,北京知产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会副秘书长衣朋华等嘉宾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法宝”商标系列纠纷全面和解

北大英华从2001年起在第9类、第16类、第35类、第36类、第41类、第42类、第45类上拥有“北大法宝”、“法宝”及其他含有“法宝”字样的系列注册商标。上海百事通从2008年起在第38类申请注册含“法宝”商标。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上海百事通的业务不断扩张,先后在第9类、第16类、第35类、第36类、第38类、第41类、第42类、第45类上申请注册“百事通法宝”、“fabao” 及其他含有“法宝”、“fabao”字样的系列注册商标。原本使用于不同业务领域的“法宝”系列商标随着各自领域的逐渐渗透、交错、融合,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冲突。

2014年,纠葛浮现伊始,双方就意图通过友好协商、建立合作关系等方式予以解决,但因种种原因未能达成充分一致,由此陷入一系列的法律程序,愈加难以跳出具体个案的限制进行全面和解。

但在这一过程中,双方始终未放弃沟通。至2019年4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庞正忠律师为首的知识产权律师团队,以其专业性,为双方重新搭建起沟通的桥梁,邀请相关知识产权专家,向双方高层分析建议有关商标品牌互联网时代使用和运营的新趋势和新策略。

在双方和解谈判中,分歧逐渐弥平、共识逐渐达成,最终“法宝”商标一系列争议达成全面和解。

携手开启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新篇章

在此次媒体通气会上,上海百事通董事长冯子豪与北大英华总经理赵晓海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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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9月6日,由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大英华”)与上海百事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百事通”)联合主办的“法宝”系列商标全面和解媒体通气会暨知识产权案件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研讨会在北京圆满召开。